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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 2018-01-05

  据工信部统计,去年我国手机产量6.2亿部,微型计算机1.82亿台,彩电9966万台,家用空调8153.27万台,家用电冰箱6063.58万台,家用冷柜1258.03万台,家用洗衣机4935.84万台,微波炉6038.21万台,家用电热水器1989.24万台。2009年底,电器电子产品总量已经达11.8亿台之多,与往年相比增长幅度明显。
  现代电器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给社会环境与资源回收带来了新的课题,也给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以计算机为例,其成分包括:钢铁约占54%、铜铝20%、塑料17%、线路板及其他1%,而线路板含有金、银、钯等贵金属。只要加以循环利用,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将会变废为宝、变身不用开采的新型“矿产资源”。
  目前,由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产业尚未成形,存在大量报废电器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正规渠道处理、行业急缺先进成熟处理工艺技术等问题,大量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通过简易、低效、不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提取完有价资源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质随意排放,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
  据了解,这种现象虽然已经受到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资金、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制约,有关部门指定的一些拆解企业举步维艰,每年处理的产品数量有限。
  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处理电子垃圾的责任已由纳税人与当地政府转移至生产商身上。比如,早在2002年,欧盟通过WEEE指令(即电气电子设备废物指令)要求生产商于2005年8月之后开始承担回收其品牌的电子垃圾的责任,尤其是经济上的责任。一些跨国电子企业不得不开始更改产品设计,使产品在弃置和回收时,工人可更容易、更安全地拆解回收。
  我国有关废旧电子垃圾的回收法规正在加紧跟上。去年初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将有法可依,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及其销售渠道回收其废弃产品。
  上下班乘坐公车地铁,如果不往前冲、拼命挤,而是尊老爱幼、先来后到,恐怕天黑才能坐上车。现实是,当监管和奖惩缺位时,不守规矩的行为往往成本少、获利高,老老实实照章办事的反而要吃亏。
  回收拆解行业遇到的困境与此很是类似。由于成本所限、给不出更高的回收价格,大多数正规的拆解企业常常收不到足够的废旧家电,苦于“断粮”造成的亏损。而长期以来,不用负担环境成本的作坊式拆解户,却早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从南至北,都不乏乌烟瘴气、废水横流的所谓产业聚集区,且常常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不久前,山西省在申报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前期摸底时,就遇到了缺少正规拆解回收企业的麻烦。对于这个行业而言,“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不只是正规企业的损失。因为电子垃圾中既有大量有毒物质又有大量资源,粗暴拆解、原始回收方式的泛滥,带来的是从业者健康、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多重社会问题。随着电子垃圾数量的日益增长,建立健康发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已经刻不容缓。
  值得注意的是,要整顿这样一个良莠不齐、无序混乱的行业,不仅仅要对企业提规范、提要求,同时还不能忽视其作为静脉产业在技术、成本上的特殊性。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建立明确的激励及惩罚机制,也许更加重要。